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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布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整治成果的公告

时间:2021-06-15

来源:政工科

作者:赵红

编辑:李诗佳

录入:李诗佳

审核: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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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开展以来,抚远市人民检察院紧盯“六大顽瘴痼疾”以及检察队伍中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主动查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正视问题,不遮掩、不回避,推动查纠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相关整治情况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提高政治站位,拧紧责任链条
查纠整改环节工作任务艰巨复杂,抚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精心谋划部署,注重协同作战,确保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我院及时召开了查纠整改环节动员部署大会,对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动员安排。研究制定了查纠整改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全院政策宣讲会3场,开展谈心谈话2次,务求查纠整改达到既定目标、实现预期效果,红脸出汗正衣冠,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查纠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
  二、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自查自纠
组织全院35名在编在职干警如实填报《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2次,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达到100%。经过两轮填报,7名干警自查填报问题3条,均已按规定处置到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共查摆问题23条,提出整改措施15项。
  三、强化组织查处,集中开展“七查”
  一是举报线索核查。我院针对督导组驻4线210402第367号关于交办商学敏问题的文件,按照佳木斯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批办意见,通过对董刚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举报线索核查,其反映问题并不属实,查询结果已移交市教整办。
  二是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派遣赵立君同志前往同江检察院进行涉黑涉恶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共评查重点案件74起,涉黑线索37条,我院组建案件评查专班,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全部进行了倒查,并接受了市评查组的评查。经评查,未发现新的涉黑恶案件线索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及腐败问题线索。
  三是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坚持问题导向、有错必纠的原则,组织员额检察官对我院2018年以来办理的决定不捕、不诉、改变定性等7类47个特殊案件开展了自查,对评查发现的9个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四是涉法涉诉案件清查。通过对2018—2020年近三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清查,共计15起案件,都不属于重点清查范围。
  五是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在法律监督专项案件清查中,没有发现司法突出问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六是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通过详细统计干警及其家属身份信息(共计136人),协调市场监管局、税务部门对干警、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进行排查,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对8名离任检察官从事律师职业情况进行了排查,我院干警及家属不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离任检察官没有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七是队伍建设巡查。由市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队伍建设巡查组,通过与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反馈我院,我院制定整改方案,深入推进。目前,已逐项整改到位。
  四、突出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制定了《抚远市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龙剑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整治内容及监督电话。在两微一端发布《家风建设倡议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全体干警均签订了检察干警履职承诺书。
  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2019年至2021年6月我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记录均为正常,未发现异常。
  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经院顽瘴痼疾整治专班甄别核查,我院干警无违规情况。
  三是违规参股借贷方面。经排查反馈,我院未发现干警投资入股或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也不存在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情况。
  四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自2018年以来,我院共发出立案监督案件7件,公安机关共立案7件,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五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我院2名干警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在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期间存在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脱管、漏管,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二人均以第2种形态被抚远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是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组织干警自查和智能化数据排查,本院在职在编、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离任检察官无人从事律师职业。6月11日,我院退休检察官刘述波,在院党组询问时主动向组织交代2019年曾帮助朋友于兆刚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联系律师。已上交情况说明,并签订承诺书。
  七是检察队伍其他突出问题。经过重点案件评查发现存在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主要为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卷宗材料、系统规范应用方面的问题。暴露出了案件承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办案标准不高等问题,对办案存在不规范问题的6名同志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办好为民实事,推进成果转化
  我院紧密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职能,坚持把整治顽瘴痼疾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学东莱、做王江式好干警”、“学东莱进网格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法治宣传、信访接待、保障民生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制定了便民利民九项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截至目前,为群众办实事37件,牢固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不断增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辛福感、安全感。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检察官任法治副校长为载体,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我院联合抚远市教育局开展“法治进校园”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实现了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在抚远市中小学的全覆盖。我院梳理近三年未检案件,总结办案经验。向抚远市教育局制发检察提示函,要求对学校及培训机构录用人员进行犯罪记录查询,建立入职人员查询档案。我院开辟司法救助通道,4月末检察长接待一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已于5月份将救助金转至对方账户。
  二是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持续开展“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以及文物和文化遗产、窨井盖及无障碍设施等活动。6月10日我院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区干部代表参加“展检察风采聚民智  听民心民意解民忧”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大力营造群众了解检察、信任检察、支持检察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我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6件,已制发检察建议1件,其余5件目前还在审批中。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已判决2件,赔偿生态修复金额27848.47元;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已开庭走完调解程序,赔偿生态修复金14240.00元。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追回国家农业补贴款169466.43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7件,已制发检察建议5件;资源保护领域1件,已立案正在审批中。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家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单、宣传册600份,近距离解答法律咨询,回应群众关切,会同抚远市司法局、抚远镇城南社区工作人员深入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开展法律宣传,确保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大力营造良性的社会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展现检察干警精神风貌,同时我院帮扶慰问社区贫困家庭3户,参加清理环境卫生义务劳动80人次,在学校路段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引导20人次,关注百姓用药安全,对市区及乡镇共108家药店进行走访,了解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为依法治市打好坚实的法治思维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眼长远,乘势而上,强化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规范检察队伍管理监督,以更严要求、更高水平、更大作为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全面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抚远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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