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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人民检察院推出便民利民九项措施

时间:2021-06-18

来源:政工科

作者:李诗佳

编辑:李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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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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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积极面对群众对新时代的新要求、新期待,解决群众所需所想所盼,抚远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推出九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检察听证室,坚持“须听证、尽听证”原则,制定出台公开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活动。化解重点信访案件,按照“领导包案、多级联动、责任到人、一体化解”的工作思路,建立“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的“五账”工作模式,逐案复查、逐案落实、逐案化解。
  三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与工商联的沟通协作机制,确定班子成员“一对一”定点联系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少捕慎捕,认真审查涉案民营企业的犯罪问题。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加大监督力度,遏制新增“挂案”。
  四是依法打击涉众型侵财犯罪。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邪教犯罪”“涉众型犯罪”,尤其在“涉众型犯罪”中,做好提前介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追赃挽损等工作。
  五是深化“温暖控申”建设。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专人负责,规范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
  六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范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督査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以检察官任法治副校长为载体,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七是全力开展司法救助。对贫困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上报党委协调政府行政部门和社会共同救助帮扶,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对贫困对象开展实地走访慰问和帮扶活动。依法办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职务侵占、贪污等犯罪案件,落实好涉农扶贫领域资金快速返还工作机制。
  八是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持续开展“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以及文物和文化遗产、窨井盖及无障碍设施专项活动。全面推开“林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实践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突出问题,发挥司法惩治威慑作用。
  九是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活动。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近距离解答法律咨询,回应群众关切,大力营造良性的社会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展现检察干警精神风貌,为依法治市打好坚实的法治思维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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