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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头顶上”安全——抚远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公开听证

时间:2021-07-13

来源:政工科

作者:李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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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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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7月13日,抚远市检察院就一起涉住宅外墙皮脱落,危害公共安全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回应群众关切,广泛接受人民监督。听证会由检察长迟震主持,邀请了住建部门负责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员监督员、网格员及居民代表参加


  按照听证会的程序,该院书记员宣布参会人员的权利义务、公开听证的程序和纪律要求,办案人介绍了案件情况,通过大屏幕出示了相关证据并予以说明。


  据办案人介绍,城南社区网格员向抚远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务服务大厅反映抚远市粮食局家属楼2号楼存在外墙皮脱落现象,致使小区居民受伤、车辆受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抚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认为此线索可能属于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将线索移送至第三检察部。经查,抚远市粮食局家属楼2号楼属于开放式小区,外墙皮材料为瓷砖罩面,由于盖楼时间久且天气环境条件恶劣,导致瓷砖鼓胀,共有10处外墙皮脱落,脱落总面积达8平方米。该小区无物业管理,并且未全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政部门未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到位,致使公共利益持续处于易受危害的风险中。
  办案人就“小区没有物业,业主未全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谁来监管”、“行政部门如何监管”两个议题向现场参加人员征求意见,同时对《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


  听证现场参会人员情绪激动,气氛紧张。


  住户代表原某某:我是2008年入住这幢楼的,住上三、五年外墙瓷砖就开始掉落,都砸过两个人了,车辆也砸坏过,太危险了。我们找过开发商、信访办、信访局、住建局,没有人管这件事,难道非要等到出人命了才会有人来管这件事吗?


  网格员胡永志:我们曾经向网格通平台反映过这件事,但因该楼没有物业,未能启用专项维修资金,即使当年有专项维修资金估计也不够用。


  人民监督员赵传旭:这就是政府部门严重的不作为,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没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管行政部门谁来监管如何监管,都必须先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人大代表王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住宅的“养老钱”,建设主管部门应履行好监管职责,使该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楼。


  政协委员赵艳辉:我市住宅小区没有物业管理的问题很普遍,政府相关部门应切实负起监管职责,我们今天听证的目的也不是单纯的解决一个问题,而是希望政府监管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使各项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住建局负责人刘长宇:感谢检察机关组织的这场听证会,使我们很受教育。刚才听了各位的发言我感触很深,使我们住建行政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监管职责我们没有研读好,执行好。会后我们一定第一时间制定维修方案,“先修缮、再规范”,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保护百姓“头顶上的安全”。


  检察长迟震:建筑外墙皮脱落是危及人民群众“头顶安全”的重大隐患,近年来发现我市国税局综合楼、怡园小区等多处楼体墙皮有空鼓、开裂、脱落现象。这些楼坐落于主街道道边或是开放小区,人员流通量大,车辆经过频繁,严重影响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危害了公共利益。我们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不等不靠”的原则,切实履行牵头协调和指导监管职责,积极作为,消除隐患,做好应急防范措施,让人民群众住的安心、行的安全。


  听证会最后公益诉讼部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检察建议,并由检察长迟震进行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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